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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21日丨新秀丽(01910.HK)宣布,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日"),公司及其若干直接及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订立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述信贷协议("新信贷协议")。新信贷协议完全修订及重述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的经修订及重述信贷协议(于公告日期前经不时修订,"过往信贷协议")并就(1)新一笔为数800.0百万美元的优先有抵押A定期贷款融通("新A定期贷款融通")、(2)新一笔为数850.0百万美元的循环信贷融通("新循环信贷融通")及(3)新一笔为数600.0百万美元的优先有抵押B定期贷款融通("新B定期贷款融通")作出规定。
于完成日,集团于新循环信贷融通项下借入100.0百万美元,并将借款所得款项连同新A定期贷款融通及新B定期贷款融通项下所得款项以及约78.0百万美元的手头现金,用于悉数偿还过往信贷协议项下的未偿还借款本金及交易费用(该偿还及新信贷协议的签订在公告统称"再融资")。
于再融资前,公司于其优先有抵押信贷融通项下的未偿还金额为1,565.0百万美元,其中包括过往信贷协议项下B定期贷款融通项下的995.0百万美元及过往信贷协议项下A定期贷款融通项下的570.0百万美元。
于再融资后,公司于其优先有抵押信贷融通项下的未偿还债务本金总额将减少65.0百万美元,新B定期贷款融通项下的未偿还金额将为600.0百万美元,新A定期贷款融通项下的未偿还金额将为800.0百万美元,新循环信贷融通项下的未偿还金额将为100.0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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