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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5月16日电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地跨沪苏浙两省一市,一衣带水,以水为脉,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区域内河网密布、湖荡纵横,河湖水面率为20.3%,如何加强跨界水体治理非常重要。
5月16日上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两省一市三级八方水利(务)部门,联合召开示范区水利(务)领域联保共治创新实践成果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示范区《水利专项规划》《供排水专项规划》《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和《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人水和谐的生态水网建设全面推进,协调协同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共保联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基本建成,共商共管的综合水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示范区“一网+四体系”全面建成,率先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洪涝无虞、水源无忧、生态宜居、诗画水乡”的幸福河湖目标全面实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分为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规划三部分,提出至2035年,规划构建与示范区目标定位相匹配的安全优质、均等高效、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供排水体系。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共4部分,聚焦13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6个重点建设项目。要求深入推动已有制度创新成果的落地见效,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领域的制度创新举措,持续推进水利(务)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保障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
《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共4章44条,明确了在示范区以联合巡河机制、联合管护机制、联合监测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治理机制为主体的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要求,分类细化了示范区内各级联合河湖长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详细规范了各级联合河湖长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工作规范》适用范围为示范区内47个跨界河湖的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并鼓励两省一市其他地区跨界河湖复制推广。(记者唐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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