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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SZ)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8.92亿元,同比增长17.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亿元,上年同期为12.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5亿元,上年同期为12.5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亿元,上年同期为-28.09亿元。
德方纳米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225.57亿元,同比增长35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0亿元,同比增长188.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19亿元,同比增长191.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6亿元,上年同期为-6.16亿元。
德方纳米于2019年4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1,069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41.7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董瑞超、金巍锋。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4,662.8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346.05万元,公司2019年4月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锂动力研究院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1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64,70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0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1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689,604.21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2,310,305.7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度,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49,0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5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84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43,340.33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1,256,504.6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3年8月28日披露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肖耿豪、董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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