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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人民日报体育报道,2月17日,中国篮球协会官网发出处罚通知,基于对运动员周琦与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广汇")合同争议所引发的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新疆广汇存在参赛主体混同等问题,构成注册违规,并对新疆广汇作出处罚。
中国篮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关于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处罚通知(篮协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字〔2023〕1号)显示,基于中国篮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的转报,就运动员周琦提出新疆广汇涉及违规的情况,中国篮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立案并成立专项组对相关方开展调查、核实,并经中国篮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审议,认定:
新疆广汇利用所获准的注册资格,未经注册机构批准,将其实际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转由非注册主体之关联公司开展;在组织机构(公司高管、工作人员、实际办公场所、联系方式等)、财务管理、业务经营、俱乐部注册和准入等方面,新疆广汇与其关联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新疆广汇提交的准入评估文件(2019-2020、2020-2021和2021-2022赛季)中,混入具名为其关联公司文件;新疆广汇未按照注册、赛事准入等规定要求,聘用教练员、工作人员,亦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运动员薪酬支付的义务。
基于上述,新疆广汇严重违反《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管理办法》,构成注册违规。根据《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九条和《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对新疆广汇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新疆广汇予以通报批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限制注册新运动员,即在前述期限内,除2022-2023赛季已经完成有效注册的国内运动员外,不得注册新增的其他国内运动员(含预注册运动员),禁止参加或进行国内运动员转会交流;
二、新疆广汇在同期内进行整改,以符合《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新华社报道显示,新疆广汇18日回应,表示俱乐部未有损害比赛公平、行业环境及球员权益之事实发生,要求立即撤回本次处理决定。俱乐部根据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CBA联盟)的注册准入相关规则,相继完成2019-2020赛季、2020-2021赛季、2021-2022赛季的注册准入工作,经CBA联盟批准俱乐部完成联赛注册手续,并合法合规参赛。
新疆广汇表示,因周琦与俱乐部聘用合同的争议,经CBA联盟2021年6月24日调解,及2021年8月5日CBA联盟纪律与争议解决委员会出具的调解意见,驳回了周琦的调解请求,俱乐部合法权益得到了CBA联盟的保护。“本次处理决定已严重侵害我俱乐部合法权益和声誉,我俱乐部会不惜一切代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要求公平公正对待我俱乐部,并立即撤回本次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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