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情 >

全球热门:三部门:批准大连大窑湾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部门:批准大连大窑湾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3〕8号),批准大连大窑湾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大窑湾港也成为东北唯一获批“离境港”的港口。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我国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是外贸货物运到离境港并办理结关手续以后方能退税;而启运港退税政策则是外贸货物从启运港运出时,尚未运到对应的离境港,即视为已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手续,大大缩短了出口企业的退税周期,有利于企业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为相关的生产、运输、贸易企业带来重大利好。

对于港口而言,此项政策更是含金量满满。因为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只有通过离境港离境,才能在启运港申办出口退税。而此次获批作为大窑湾港配套启运港的包括营口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烟台港等11个环渤海主要港口,这就意味着作为离境港的大窑湾港的中转货物量将大大增加。

作为东北地区走向世界最近的港口,大窑湾港拥有45万吨原油码头、40万吨矿石码头、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7万总吨级汽车滚装码头,与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个港口建立了经贸航运关系,航线网络基本覆盖国际主要港口;东北地区96%以上外贸集装箱、100%商品车、60%以上外进原油均在此转运,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的重要支点,是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的运行中枢。

(总台记者 贾铁生 苏泽丰)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31

推荐阅读

苍穹巨灵·候鸟篇

· 2023-03-31 16:47:4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20 xjd.rexun.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热讯新闻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05723号-6
文章投诉邮箱:2 9 5 9 1 1 5 7 8@qq.com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