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名求职者集体向谷歌公司(Google)发起诉讼,指控该科技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歧视40岁以上的申请者,目前该公司已经和诉讼者达成和解,同意向原告支付1100万美元。但谷歌否认曾不公平地对待年长的申请人。
据彭博社(Bloomberg)报道,参加集体诉讼的原告共有227名,平均每人可获得超过3.5万美元。
和解协议还要求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就年龄歧视问题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成立一个委员会,关注招聘年龄多样性的问题,确保求职者的投诉得到充分调查。
7月19日,谷歌公司和40多名求职者代表的律师向加州圣何塞联邦法院的一名法官提交了最终解决方案。律师们将从该协议中获得约275万美元。
软件工程师谢丽尔·菲乐克斯(Cheryl Fillekes)是该集体诉讼的发起者。她声称自己在7年多的时间里4次应聘谷歌,尽管她拥有“高度相关的资质和编程经验”,但由于年龄原因都遭到了拒绝。谢丽尔指责该公司“系统性地歧视”年长的求职者。
“在科技行业,年龄歧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很高兴能在这起案件中为客户争取到公平的解决方案。”谢丽尔的律师丹尼尔·洛(Daniel Low)表示。
谷歌否认了关于年龄歧视的指控。该公司表示,之所以拒绝谢丽尔和其他的求职者,是因为他们没有表现出这份工作需要的技术能力。公司实施了强有力的政策来反对歧视,其中就包括年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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