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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发布《致全省人民无偿献血倡议书》,向全省人民、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驻辽部队官兵、在辽高校师生、青年志愿者们发出倡议,就近献血,挽救生命。
记者了解到,目前,辽宁省受新冠肺炎疫情、严寒天气等因素影响,无偿献血量大幅度减少,血液保障形势严峻。与此同时,大量罹患血液病、恶性肿瘤以及等待手术的患者却亟需输血。因此,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呼吁全省人民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就近选择献血点献血,用爱心拯救更多的生命。倡议书中,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向参与到无偿献血中的“英雄”表示由衷感谢和崇高敬意。
目前,很多市民并不知晓自己是否符合无偿献血的要求。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提示,为保障健康权益和血液安全,请居民在前往献血点前做好以下健康状况自查:
1.新冠病毒感染者(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
2.重型或危重型新冠病毒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3.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48小时后,可以献血。
辽宁省血液中心(沈阳中心血站)联系人:刘丹18624015328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尚志文)
关键词: 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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