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依据《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390号)精神,结合丹东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复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学时间安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14日(周三)起,高三年级恢复线下教学。
12月15日(周四)起,初三年级恢复线下教学。
12月16日(周五)起,初、高中其它年级恢复线下教学。
12月19日(周一)起,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安排由属地防指研判,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各县(市)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及相关安排由各地教育局报请属地防指研判决定。
二、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家长和学生可自愿选择线上或线下学习方式。各学校要“一校一策、一班一策”制定方案,制定“线下+线上”同步课堂教学方案,做好“线下+线上”同步课堂教学师资和设备的充分准备。
三、切实做好恢复线下教学的各项准备。各学校要对校园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做好消杀和通风换气。返校前,要围绕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进行整改。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盘点和补充。要结合实际,教学管理人员设置“AB”角,授课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授课任务结束即走,避免校内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文关怀,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四、做好校园常态化管理。师生员工须持返校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入校。返校后,要加强校门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健康码绿码、检测体温,严禁无关人员入校。确需入校的,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持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落实校园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要求,加强重点场所和校车的消杀。
五、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的组织领导,依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一区(县、市)一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线上线下教学的转换。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各地各校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地区及本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活动,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高效应对,快速妥善处置。
以上措施和要求,视国家、省、市防控政策动态调整。
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组
2022年12月10日
(辽宁日报记者: 王卢莎)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