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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国联股份(603613.SH)发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国联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78号)要求,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问询函中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国联股份表示,公司已根据问询函要求,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对媒体报道所述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实,确认前述事项均不属实,前期相关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保荐机构核查情况,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模式及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的价值。2、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并访谈会计师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并取得公司出具的三种发货模式下的收入占比及物流说明。3、抽取近两年一期公司与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大额交易的合同及相关交易凭证。4、对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复核。5、取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媒体报道事项不属实、公司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等情况的确认函。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媒体报道所述公司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不属实;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关键词: 中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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