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4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智同生物是一家以多肽药物开发为特色,主要从事化学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完备的生产体系和产品系列,覆盖不同的适应症范围,满足患者多种临床需求,包括神经系统、维生素、肌肉骨骼系统、消化道及代谢、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多个临床用药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I)、注射用复方骨肽、注射用复方维生素(3)、盐酸奥普力农注射液、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注射用腺苷钴胺及盐酸二甲双胍缓释胶囊等。
智同集团直接持有智同生物4207.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3%,为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彤,夏彤直接持有公司9.00%股权,同时通过其全资持股的智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3.00%股权,共计持有智同生物42.00%股权。
智同生物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25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原拟募集资金7.30亿元,分别用于二期多肽原料药及制剂综合产业化项目、药物研究院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智同生物的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薛冰、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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