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 >

华盛锂电毛利率甩同行应收款高 科创板路上现自燃事故

编者按:2月17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盛锂电”)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蔡福祥、李骏。华盛锂电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数量28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

华盛锂电是一家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拟募集资金7亿元,分别用于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沈锦良、沈鸣合计控制华盛锂电81.31%股份的表决权(包括沈锦良、沈鸣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的34.00%股份的表决权和金农联相关企业、敦行相关企业委托给沈锦良的合计47.31%股份的表决权),能够对华盛锂电股东大会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曾发生变动。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华盛锂电的控股股东为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2019年3月至今,华盛锂电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沈锦良、沈鸣。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华盛锂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942.82万元、42340.73万元、44467.00万元、3828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32.15万元、7593.09万元、7803.02万元、12142.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62.29万元、7039.06万元、6597.78万元、11859.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94.96万元、10459.03万元、12427.08万元、5058.78万元。

2021年1-9月,华盛锂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146.91万元,同比增长135.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51.89万元,同比增长561.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41.35万元,同比增长666.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28.19万元,同比增长35.33%。

2021年度,华盛锂电预计实现营业收入93000万元至99000万元,同比上升109.14%至122.6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3650万元至38550万元,同比上升410.02%至484.29%。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华盛锂电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9、0.98、1.41、1.66,速动比率分别为0.64、0.81、1.23、1.52,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30%、38.91%、32.38%、31.78%。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天赐材料、三菱化学、国泰华荣等。报告期内,华盛锂电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57%、78.45%、75.48%和75.72%,公司业绩受下游客户业绩变动的影响较大。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华盛锂电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25%、40.67%、40.77%和54.30%,2018-2020年度略有波动,2021年1-6月受产品供不应求、价格提升的影响毛利率有较大上升。其中,VC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46.53%、48.46%、48.68%和60.34%;FEC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3.80%、23.82%、25.72%和43.51%;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有所波动。华盛锂电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毛利率水平相对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高,各期内,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4.61%、28.18%、29.13%、31.78%。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华盛锂电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847.34万元、13745.02万元、17499.95万元和23792.1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为32.07%、32.46%、39.35%和62.14%。华盛锂电指出,2018-2020年末,华盛锂电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有较大的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各期华盛锂电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5、3.31、2.85、3.71,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52、5.48、5.07、6.56。此外,华盛锂电2020年、2019年、2018年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966.95万元、4405.28万元、2657.23万元。

华盛锂电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19702.01万元、19822.92万元27724.69万元和38059.3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66%、67.12%、71.79%和69.4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款项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加大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据经济参考报,华盛锂电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频发。报告期内,华盛锂电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为624.80万元。其中,华盛锂电向江阴市海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不锈钢桶及设备金额为590.66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江阴海年实际控制人为沈刚,系华盛锂电实控人沈锦良的儿子,江阴海年自2011年开始就为华盛锂电定制生产不锈钢桶。更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江阴海年在华盛锂电报告期内未实际进行生产,上述华盛锂电590.66万元关联采购物品是江阴海年从江阴市国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和苏州吉邦包装容器有限公司采购而来。

据《壹财信》,华盛锂电安全、环保问题缠身。2021年6月30日,华盛锂电科创板IPO被上交所受理。然而仅隔半个月,华盛锂电因为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7月19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预警通知。该通知提及,7月15日19时左右,华盛锂电固废库发生自燃,造成部分设备设施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华盛锂电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频繁出现漏洞。2020年8月,张家港市保税区安全环保局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夜查活动,抽查的企业包含华盛锂电。虽然华盛锂电安全设备、设施都处于正常安全投用状态,不过公司人员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现场实际人数与统计显示人数不符,管理不到位。2018年5月18日,泰兴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市安监执法人员在检查华盛锂电子公司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时,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至少存在7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同年,泰兴华盛还因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和不正常运行固废焚烧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受到两次环保处罚,合计罚款80万元。

除了华盛锂电及其子公司出现安全生产、环保问题外,华盛锂电的选择的合作供应商在此等问题上也不省心。公开资料显示,华盛锂电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的三家被环保、安全生产问题缠身。

《壹财信》还称,原控股股东长园集团在年报中披露的华盛锂电相关财务数据与华盛锂电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此外,华盛锂电募投项目的信披也出现“打架”。

据中国能源报,华盛锂电存在一定技术风险。华盛锂电生产VC中使用的合成工艺,已经由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华盛锂电于2012年9月与国泰华荣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国泰华荣许可华盛锂电在标的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法定届满日为2025年4月29日),可使用标的专利方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拥有该专利的优先受让权。华盛锂电坦承,鉴于许可方及其参股企业也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因此存在许可方利用该项专利技术生产同类产品,加剧市场竞争的风险。若因双方合作等原因,导致相关协议终止、国泰华荣授权其他方使用许可技术,则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与未来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IPO拟募资7亿

华盛锂电创立于1997年,是一家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有电子化学品及特殊有机硅两大系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沈锦良、沈鸣合计控制华盛锂电81.31%股份的表决权(包括沈锦良、沈鸣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的34.00%股份的表决权和金农联相关企业、敦行相关企业委托给沈锦良的合计47.31%股份的表决权),能够对华盛锂电股东大会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曾发生变动。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华盛锂电的控股股东为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2019年3月至今,华盛锂电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沈锦良、沈鸣。

华盛锂电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数量28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

华盛锂电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蔡福祥、李骏。

华盛锂电拟募集资金7亿元,其中,6.74亿元用于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2650.2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预计扣非净利增410.02%至484.29%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华盛锂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942.82万元、42340.73万元、44467.00万元、3828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32.15万元、7593.09万元、7803.02万元、12142.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62.29万元、7039.06万元、6597.78万元、11859.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94.96万元、10459.03万元、12427.08万元、5058.78万元。

2020年,华盛锂电进行现金分红2050万元。

2021年1-9月,华盛锂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146.91万元,同比增长135.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51.89万元,同比增长561.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41.35万元,同比增长666.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28.19万元,同比增长35.33%。

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环境、市场行情估算,2021年度,华盛锂电预计实现营业收入93000万元至99000万元,同比上升109.14%至122.6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3650万元至38550万元,同比上升410.02%至484.29%。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偿债能力方面,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华盛锂电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9、0.98、1.41、1.66,速动比率分别为0.64、0.81、1.23、1.52,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30%、38.91%、32.38%、31.78%。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收超七成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天赐材料、三菱化学、国泰华荣等。报告期内,华盛锂电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57%、78.45%、75.48%和75.72%,公司业绩受下游客户业绩变动的影响较大。

华盛锂电指出,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与下游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相一致。若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的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市场占有率下降导致其采购量减少,或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较大风险进而发生不再续约、违约等情形,公司在短期内无法开拓新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华盛锂电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25%、40.67%、40.77%和54.30%,2018-2020年度略有波动,2021年1-6月受产品供不应求、价格提升的影响毛利率有较大上升。其中,VC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46.53%、48.46%、48.68%和60.34%;FEC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3.80%、23.82%、25.72%和43.51%;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有所波动。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4.61%、28.18%、29.13%、31.78%。

华盛锂电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毛利率水平相对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可比公司的细分产品存在一定差异,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相对于电解液以及电解质锂盐、溶剂等电解液材料毛利率较高。

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62.14%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华盛锂电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0853.97万元、12770.62万元、16569.33万元和22583.3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52%、43.24%、42.90%和41.21%。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华盛锂电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847.34万元、13745.02万元、17499.95万元和23792.1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为32.07%、32.46%、39.35%和62.14%。

华盛锂电指出,2018-2020年末,华盛锂电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有较大的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所致。

华盛锂电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19702.01万元、19822.92万元27724.69万元和38059.3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66%、67.12%、71.79%和69.4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款项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加大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华盛锂电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5、3.31、2.85、3.71,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52、5.48、5.07、6.56。

华盛锂电表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差异在于石大胜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较高。石大胜华油气类产品销售主要通过现款结算方式,碳酸脂类产品采用现款结算或信用期结算方式,且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催收体系,因而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公司及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此外,华盛锂电2020年、2019年、2018年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966.95万元、4405.28万元、2657.23万元。

关联交易频发

据经济参考报,华盛锂电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频发。招股书显示,华盛锂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沈锦良、沈鸣父子。报告期内,华盛锂电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为624.80万元。其中,华盛锂电向江阴市海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江阴海年”)采购不锈钢桶及设备金额为590.66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江阴海年实际控制人为沈刚,系华盛锂电实控人沈锦良的儿子,江阴海年自2011年开始就为华盛锂电定制生产不锈钢桶。

更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江阴海年在华盛锂电报告期内未实际进行生产,上述华盛锂电590.66万元关联采购物品是江阴海年从江阴市国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和苏州吉邦包装容器有限公司采购而来。

安全、环保问题缠身

据《壹财信》,2021年6月30日,华盛锂电科创板IPO被上交所受理。然而仅隔半个月,华盛锂电因为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7月19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预警通知。该通知提及,7月15日19时左右,华盛锂电固废库发生自燃,造成部分设备设施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而身处精细化工行业的华盛锂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学性质,理应更加重视安全生产问题,但是华盛锂电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频繁出现漏洞。

2020年8月,张家港市保税区安全环保局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夜查活动,抽查的企业包含华盛锂电。虽然华盛锂电安全设备、设施都处于正常安全投用状态,不过公司人员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现场实际人数与统计显示人数不符,管理不到位。

2018年5月18日,泰兴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市安监执法人员在检查华盛锂电子公司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泰兴华盛”)安全生产时,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至少存在7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同年,泰兴华盛还因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和不正常运行固废焚烧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受到两次环保处罚,合计罚款80万元。

除了华盛锂电及其子公司出现安全生产、环保问题外,华盛锂电的选择的合作供应商在此等问题上也不省心。公开资料显示,华盛锂电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的三家被环保、安全生产问题缠身。

供应商南通市明鑫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明鑫化工”)是华盛锂电2018年的第二大供应商,对华盛锂电销售氟化钾1610.04万元。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2018年6月公示的“2018年6月19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清单”,明鑫化工存在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的环保问题。

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的两家供应商泰兴市泰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泰鹏医药”)、泰兴市泰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泰达精细化工”)也问题颇多。2017年4月17日,在泰州市市长带队开展的“263”专项行动查访中,泰鹏医药的现场存在生产设备老化、管理秩序混乱、环保设施较落后等问题。泰达精细化工虽然在查访中处于停产状态,但是厂区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2018年,这两家供应商均出现在华盛锂电前五大供应商之列。华盛锂电向泰鹏医药采购碳酸乙烯酯2089.81万元,向泰达精细化工采购碳酸乙烯酯925.23万元。

2018年7月10日,泰鹏医药因6台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中有2台无定期检测报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被泰州市安监局处以5万元罚款。

2019年6月3日,泰鹏医药因未采取措施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未按规定设置废气排污口等问题被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64万元。

信息披露频出差异

据《壹财信》,原控股股东长园集团在年报中披露的华盛锂电相关财务数据与华盛锂电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

根据长园集团2018年年报,华盛锂电当期的总资产为87330.83万元,净资产为42990.08万元,营业收入37954.19万元,营业利润为7591.94万元,净利润为6287.17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

(截图来自长园集团2018年年报)

不过,华盛锂电的招股书显示,2018年总资产为87485.35万元、净资产为42016.66万元、营业收入为36942.82万元、营业利润为7129.58万元、净利润为6095.19万元。以上几个科目的数据均与长园集团披露的对应数据存在差异。

(截图来自华盛锂电招股书)

除了财务数据信披出现差异外,华盛锂电募投项目的信披也出现“打架”。

据招股书,此次IPO,华盛锂电拟募集70000.28万元建设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下称“项目一”)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其中项目一的总投资金额为87350.00万元,建设周期拟定为2年。项目年新增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20675吨盐酸、49089吨次氯酸钠、7977吨氯化钠、4265吨氯化钾和氟化钾混合盐。

项目一的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盛锂电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张家港二期生产基地,位于青海路5号)与新厂区(华盛新区,位于港华路和南海路交汇处东北面)两个地块。其中,张家港二期生产基地占地面积为3661.3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111.88平方米;新厂区占地面积37994.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570.00平方米。

不过,项目一的环评文件显示,项目总投资为80750.00万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该项目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华路和南海路交汇处东北面新建三厂区。因为项目是异地扩建,在新建三厂进行生产,与一厂、二厂无依托关系。并且环评文件还披露,项目的建设面积和占地面积为10188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570.00平方米。

存在一定技术风险

据中国能源报,来自高工锂电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电解液产量18.3万吨,同比增长30.81%,主要是由于动力、储能电池电解液产量上升和出口量保持稳定增长所致。2020年我国电解液出货量25.2万吨,同比增长37.7%,市场增幅超预期,主要是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带动。

据介绍,华盛锂电多年来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研发投入。目前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和特殊有机硅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已取得44项境内授权专利与9项国际专利。目前拥有张家港一期、二期两个生产基地以及全资子公司泰兴华盛,拥有年产5000吨VC、FEC产品的生产能力。

不过,华盛锂电产品生产仍存在一定风险。数据显示,华盛锂电产品以VC和FEC为主,合计收入占总营收比例约85%,其中来自VC产品的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超过50%。

但华盛锂电生产VC中使用的合成工艺,已经由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华荣”)于2005年4月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华盛锂电于2012年9月与国泰华荣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国泰华荣许可华盛锂电在标的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法定届满日为2025年4月29日),可使用标的专利方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拥有该专利的优先受让权。

“鉴于许可方及其参股企业也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因此存在许可方利用该项专利技术生产同类产品,加剧市场竞争的风险。若因双方合作等原因,导致相关协议终止、国泰华荣授权其他方使用许可技术,则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与未来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华盛锂电坦承。

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替代。公司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供应商,若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实现技术进步或转型,则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华盛锂电指出。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07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20 xjd.rexun.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热讯新闻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05723号-6
文章投诉邮箱:2 9 5 9 1 1 5 7 8@qq.com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