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推动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编制《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了 4 个方面 67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提供了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标准框架。基层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组织依据本《指引》制定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依托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截图
关键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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