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发布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引题)
一些民营企业主成境外赌博犯罪重点“围猎”目标(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不法分子依托国外赌场,以民营企业主为重点“围猎”对象,打着“商务活动”幌子,组织我国公民出国进行赌博。一些民营企业主因此深陷泥潭,所经营的企业面临破产。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披露令人触目惊心的细节。
在吴某等63人开设赌场系列案中,1999年至2020年8月期间,吴某、邓某某等人与许某(另案处理)相互纠合,依托某国外赌场,以开展高尔夫球运动等“商务活动”为名,采取游、住、赌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组织我国公民入住位于该赌场所在的酒店并到赌场参与赌博活动。
2020年后,该犯罪组织为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依托该实体赌场发展面向中国公民的网上赌博业务,并将实体赌场的中国籍“洗码”人员发展为赌博网站股东代理,再通过股东代理发展下级代理及会员。
股东代理与下级代理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收取赌资,通过与赌博网站五五分成和抽取赌客投注金额0.8%提成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该犯罪组织共发展中国籍股东代理与下级代理51名, 发展中国籍赌博会员数百名,涉案赌资达2.5亿元。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招揽中国公民参与网络赌博人员中的11名赌场高管、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不等刑罚。
“该案涉案人员多,系典型的跨境开设赌场案件。”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说,“民营企业主被诱骗陷进赌博的圈套,部分涉案人员被国外赌场是合法赌场所误导,成为赌场代理,组织我国公民出境赌博,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该案中的被告人文某某、王某等人原是民营企业主,先是成为赌博会员,后注册成为代理以求快速“翻盘”,最终深陷泥潭,走上犯罪的道路。自己经营的企业也因群龙无首,面临破产。
此外,部分赴境外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赚取“快钱”走上犯罪的道路。因疫情原因,境外实施开设赌场犯罪的团伙为继续牟取非法利益,多开始向网络赌场转型。该系列案中的邓某某等人原是赌场的厨房员工,后兼职“洗码”,从中赚取“快钱”,并注册成为该赌场网站股东代理,招揽中国公民参与网络赌博。牟某某为该赌场人事部主管,明知该犯罪团伙大肆组织我国公民出境赌博并招揽我国境内公民参与网上赌博,仍负责招聘、培训“荷官”(在赌场内负责发牌等事项的人),成为开设赌场犯罪的帮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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