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示范区普惠金融发展。奖补资金由示范区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支小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方面。示范区应注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推动此项政策与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但同一年度不得对同一主体的同一支持方向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采取与绩效挂钩的方式分档予以奖补。奖补基准为:东部地区每省每年3000万元,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每省每年5000万元。奖补分为三档:第一档绩效系数为2,第二档绩效系数为1.5,第三档绩效系数为1。确定为示范区的计划单列市,奖补资金为每年3000万元。
财政部官网截图
相关链接: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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