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企董事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题)
力争明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应建尽建(副题)
中工网北京10月18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静)“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其中82家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约97%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其中78.8%的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记者从国资委今天举办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研讨班上了解到,近年来,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建立和完善董事会,是事关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研讨班开班式上表示,总的看,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已经从“试点探索”进入到“全面推进”,从“集团层面为主”拓展到“覆盖重要子企业”,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阶段。
据介绍,国资委制定印发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出台了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报酬待遇、履职支撑以及董事会和董事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形成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1+N”制度体系,促进董事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为促进中央企业董事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国资委聚焦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持续加强对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深入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开展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体系化加强董事履职培训,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企业治理内部制衡机制初步形成,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郝鹏强调,下一步要不断巩固董事会建设成果,在集团层面应建尽建基础上,围绕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全面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选择具有不同专长和经验的高水平董事,构建综合素质高、从结构上能够满足履职要求的董事会。配齐配优职工董事,确保职工董事具备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郝鹏表示,要着力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促进董事会制度全覆盖,“力争明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同时,分类明确董事会建设标准和要求,鼓励基层企业积极探索创新,避免削足适履、机械套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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