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相关规定,加快推进体育科技创新和体育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普项目管理,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普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科普项目采取招标或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其中,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项目,申报人必须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并获得所在单位同意。邀请招标的项目,仅限受邀的单位或个人申报。对实行招标的科普项目,科教司组织编制年度科普项目指南,印发申报通知,并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普项目,可以采用委托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需要在短期内提供研究成果的;科普项目要求高、难度大,适合的研究人员较为有限的;科普项目涉及领域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科普项目招标流标的;其他需要采取委托方式的。
《办法》还规定,国家体育总局可根据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紧迫需求,简化立项程序,组织开展应急科普项目研究。
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截图
相关链接: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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