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穆迪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家族评级从“B2”下调至“Caa2”。另外,穆迪将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所发行债券的高级无抵押评级“B3”下调至“Caa3”,该等债券由阳光城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担保。同时,穆迪还将上述评级并列入评级下调观察名单。评级调整之前,评级展望为“负面”。穆迪副总裁兼高级分析师CelineYang表示:“评级下调反映出该公司流动性风险增加,原因是其现金缓冲能力减弱,持有大量短期债务到期,及融资渠道受限。”“评级下调反映出对该公司偿还所有债务能力的不确定性,这些债务将在未来6-12个月内到期或可回售。”Yang补充道。
同一天,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告称,因阳光城短期内债务到期较为集中,再融资能力减弱,偿债资金筹措压力加大,东方金诚根据信用评级相关制度实施了本次不定期跟踪评级。
此外,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也发布关于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大公认为,阳光城第三季度收入和利润下滑,扣非净利润亏损;同时,在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偏紧的背景下,阳光城短期债券集中偿付压力较大,近期到期及行权债券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销售回款,阳光城偿债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早在11月1日,阳光城公告称,其于10月28日至11月1日,已经有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阳光城有息债务为891亿元,短期有息债务为283亿元,而货币资金则为272亿元,同比减少45%。2021年第三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114.01亿元,同比减少1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9亿元,同比减少1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52亿元。(记者 罗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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