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国内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综合服务平台“中国·北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在内蒙古正式上线。
“一个孩子小时候创作的美术作品,被某厂商用于T恤图案,多年后可能会维权无门。但如果一开始就将作品上传平台,就可以作为时间和内容的佐证,实现维权,这就是权益‘云保护’‘云储存’。”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韩勇向科技日报记者介绍了平台的功能之一。
从以前的奔走累、举证难、诉讼程序繁多,到现在的“信息云储存”“权益云保护”和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助力企业发展,十多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创新与科学技术创新同步发展,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成为上诉人青海民族大学与被上诉人青海金祥生物科技公司纠纷案的焦点,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去年1月1日成立后受理的典型创新案例。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品种审定是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是民事权利的授予,二者并无必然关联,不能以获得品种审定的事实作为享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认定依据。
如果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那么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也在不断创新。去年以来,国家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5个月。全年累计减免专利商标相关费用79.3亿元。与此相对照的是,我国完成了商标法修改,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完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继续推进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著作权法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等。
创新,贯穿在知识产权制度从酝酿到出台、落地的全程,不断“为天才之火浇上权益之油”。2019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专利申请5.9万件,跃居世界第一;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申请6339件,位列全球第三。
应用创新:原来知识产权还可以这样用
“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创新经验告诉我我们,保护权益并不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部内容,知识产权事业可以与其他社会事业广泛、深度结合,发挥更大的作用。”韩勇说。
知识产权是一座金矿,谁拥有了它就会拥有财富。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推出的企业科技成果质押融资,用实践诠释了这一论断。
刚刚通过质押融资拿到260万元启动资金的内蒙古某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感慨:“有技术没资金,想迈过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产业化之间这道沟是非常困难的。科技成果质押融资是一个了不起的创新,为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
去年,内蒙古将1.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质押融资工作的推广应用,覆盖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科技、装备制造等众多领域,实现企业质押融资近8亿元。
内蒙古科技厅资源配置处处长塔林说:“专利和技术成果是企业市场竞争的利器,是宝贵的无形资产,我们不仅要保护好,还要用好,这就是一种创新。”
技术创新:缔造全新知识产权“事业线”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4月21日,浙江搭建了新冠病毒防控专利数据库,免费向公众开放。目前,该数据库收录了来自全球范围内的约12000件相关专利,包括诊断与治疗、医用呼吸防护、环境消毒与废弃物处理三大技术主题。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数据库收录了来自全球范围内与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的诊断与检测、抗病毒药物、医用呼吸防护、环境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专利,为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分析研判冠状病毒、针对性开展控制疫情传播、研制确诊试剂、加快临床药物筛选和提高科学防控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专利信息资源支撑。”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显示,全球知识产权申请仍然保持快速增长,这意味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可靠和深入的数据与分析,需要新技术的支撑。
2017年前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由线下一对一全面转为线上,大数据与行业的具体场景开始深度融合。例如国内某AI+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在短短时间内就汇聚了1.2亿企业工商数据、3800万商标数据、7500万专利数据、700万版权数据、2000万域名数据、3000万科技项目政策、3000万裁判文书信息等海量数据。
新技术与知识产权事业的融合,昭示着在知识产权助力科学技术创新的同时,我国正在迈开技术创新反哺知识产权事业的新步伐,知识产权事业创新,我们始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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