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汽车理论回收量910万辆与实际回收量195万辆之间的差距,既暴露了我国机动车回收领域的尴尬与不足,也凸显了巨大的市场潜力。
日前,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实施。至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715号令)在完善了《技术规范》和《实施细则》后,政策层面对报废机动车行业的管理已基本完备。随着《实施细则》的落地,我国报废机动车行业将迈入发展快车道。
“细则的落地将会进一步提升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正如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实施细则》在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细化精准的规范行业从业能力,确保行业标准协调、统一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有助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明确企业资质申请和操作规范
“完善资质认定制度,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在认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及专业评审的专业水准,是《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在张莹看来,《实施细则》对资质认证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在场地、技术规范等层面都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这为企业申请资质明确了方向和要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也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明确了商务部门负责监管机动车报废,其他部门则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关权益,报废机动车审批、认证等方面都有了详细规定,利于推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明确,拆解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需在10年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约束,确保企业立足长远发展。一家机动车报废拆解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在《实施细则》出台后,715号令的改革基本形成完备的配套体系,明确了企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部门对行业、企业的管理,尤其是在企业资质审核方面,只要按照《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操作,企业就可以获得进入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的机会,告别过去资质审核管理下企业的“无法进入”之苦。
在明确企业进入门槛和操作细则后,《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对非法操作企业的处罚措施。对于“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业内普遍认为颇具威慑力。但遗憾的是,《实施细则》虽然明确了处罚措施,但具体由哪个部门行使处罚权以及怎么处罚等却尚未明确,有待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
值得关注的是,在《实施细则》明确企业资质备案操作流程、方便企业操作的同时,进入机动车报废拆解的门槛降低之后,行业发展也带来新的隐忧。按照新的管理办法,一个省市地区报废拆解能力应按照机动车保有量的一定比例规划设置,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机动车报废拆解的比例却并不高。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这里的机动车保有量为200万辆左右,而去年机动车的报废拆解量只有2万辆出头,远远达不到4%~6%的水平,目前,西安有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只有3家,每家的年拆解能力都在10万辆以上,这些企业尚且“吃不饱”,排队等待审核企业却多达30多家,行业健康发展存忧。
■强化全生命周期循环发展
张莹表示,《实施细则》规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将逐步实现报废机动车拆解的全流程监管;加强了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控在拆解环节对环境造成污染;五大总成被允许进入再制造,也将大幅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许海东也强调,五大总成被允许进入再制造,并且提出回用件的概念,明确了报废机动车拆解下来的可用零部件的再制造、再使用,利于汽车行业循环发展。尤其是提出将利用视频和现场监控等方式监管报废机动车的拆解,尤其是对回用件的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回用件进入不正当渠道,对汽车行业的循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这一方面抬高了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更严格的规范也意味更严格的市场要求,加大打击‘灰色地带’,更好地明确企业责任,对未来的企业规范、行业透明奠定了良好基础。”张莹表示,企业从资质认定到生产管理监督的规范,一定程度上在市场管理中遏制了违法违规的现象。随着管理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与细化,报废机动车行业会逐步走向规范,在《实施细则》落地的两年内完成原有企业的资质认定工作,如此一来,行业或将迎来加速洗牌。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产业升级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企业的整体能力和达标水平,一些规模小、不达标、业务拆解能力不足的企业将会在整个行业洗牌当中被淘汰。
张莹表示,在715号令以及《实施细则》的推行中,我国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也应该遏制长期低水平发展,优化市场,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避免泥沙俱下、野蛮生长。从根本上杜绝市场乱象。“因为疫情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今年报废车拆解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了困境,部分地方收车业务量缩水40%以上,此外企业用人和经营的稳定性也是重重考验。当前,再生行业税收问题仍是企业经营中面临的大问题,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加大,企业苦不堪言。希望可以加速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减轻企业负担,使之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张莹说。
■新增新能源汽车拆解规定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17万辆,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了36万辆,增长9.45%。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动力电池的报废回收问题也引发各方广泛关注,废旧动力电池的拆解、回收等处置问题成为汽车报废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报废废旧蓄电池作为一种危化品,在处置过程中涉及更多技术、安全问题,对汽车报废行业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在循环经济指导下,废旧动力蓄电池被要求梯次利用,要求汽车拆解企业也纳入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体系,这对这些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出较高的要求。
《实施细则》提出,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张莹表示,信息化管理可以促进废旧动力蓄电池更好发挥循环价值,同时规范报废车拆解回收行业正规发展。
除了新能源废旧动力蓄电池被要求实施信息化管理,在五大总成允许进入再制造领域之后,《实施细则》还要求拆解企业建立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对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销售进行统一管理。“《实施细则》提高了对企业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回收拆解企业需要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等,有利于行业正规化发展。”张莹说道。
关键词: 报废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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