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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专项整治废品回收站点疫情防控

为有效切断废品回收行业疫情传播途径和链条,规避行业风险,巩固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4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沈阳市将开展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废品回收站点开展整治,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废品回收行业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废品回收行业管理。

4月11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并制定专班工作方案和废品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废品回收站点经营者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包括废品回收场所、物资、运营车辆定期消杀,所属从业人员、出售废品人员和废品转运人员的核酸检测,卫生防疫、健康监测查验等工作。各区、县(市)负责属地、行业、单位、人员履行职责,压实属地废品回收站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制定行业规范、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指导基层落实疫情防控等工作。

工作专班成立后,第一时间对全市废品回收站点登记信息、人员信息、车辆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截至4月14日,共排查废品回收站点1511个、从业人员2876名,运营车辆806辆。

工作专班提醒广大废品回收站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依法文明经营,严格遵守防控规定:

禁止场地未经消杀的废品回收站点开展经营。

禁止不履行测温亮码、登记人员信息开展经营。

禁止废品回收站点人员不佩戴口罩开展经营。

禁止废品回收站点无照经营。

禁止废品回收站点拆解废旧家电。

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经营废品回收。

禁止违反生产安全规定经营废品回收。

禁止回收酸碱腐蚀、有毒有害以及易燃废品。

禁止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经营废旧金属废品回收。

禁止非法运营车辆从事废品回收。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市民通过12315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举报废品回收站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尚志文

关键词: 废品回收站

责任编辑:Rex_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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