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共享单车恢复运营的通告广大市民朋友: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我市辖区内各品牌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自4月13日0时起恢复运营。为了您的安全出行,请您在骑行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手套、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用后洗手或采取其他手部消毒措施。感谢广大市民在疫情期间的理解、配合与支持!让我们继续努力,待疫情消散,我们共赴春光!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12日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沈阳市内 责任编辑:Rex_07